破解公募基金“旱澇保收”,邁出了堅實一步。
7日證監會正式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以建立以投資者回報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引導基金行業回歸本源,增強長期投資能力。
其中,《行動方案》旨在破解公募基金旱澇保收的不合理激勵約束兼容機制,其意義堪比2003年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法》。
中國基金業從草莽成長到規范發展,歷經坎坷,但基金業極大促進和豐富了中國直接投資市場的重要內容,對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貢獻突出。
打破公募基金旱澇保收頑疾,將公募基金收入、基金經理業績與投資者回報掛鉤,開啟的是一個開放準入的財富管理市場,其向資本市場注入的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誠信和信任,強化的是財富管理市場能者多勞、能者多賺的市場競爭機制,重塑重構著中國財富管理市場的市場化、法治化進程。
當前中國基金業陷入發展瓶頸期,主要體現為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互信不足,最主要的原因是基于現有的公募基金制度體系,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的收入來源,更多基于牌照的許可證運營,與基金投資者的利益缺乏直接相關性,導致基金管理人、賬戶托管人與基金投資人之間難以孕育出相容相生的健康生態,也無法搭建起真正具有市場優勝劣汰效應的職業投資經理人市場,導致了基金管理人、賬戶托管人與基金投資人之間的成長裂縫。
為此,近年來監管部門采取了諸多舉措,舒緩財富管理市場的信任不足,如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跟投等,希望借此捆綁基金公司、基金經理與投資人的利益,但其激勵約束兼容性尚不嚴謹,且基金管理人和賬戶托管人等的收益渠道多元、隱秘,要真正利益捆綁,面臨更高邊際成本。此外,監管部門制定了大量規范文件,懲罰侵害投資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但由于監管成本相對較高,其市場效果也一直不明顯。
《行動方案》提出推行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率收取模式,進一步加強了基金公司與投資人的利益連接,將有助于降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人的邊際信任成本,搭建的是基金業相容相生的一個開放式生態。
好的開頭是成功的一半。要更好地發揮這個相容相生開放平臺的積極作用,就需在業績比較基準的制定等方面進一步走深走細,避免信任漏斗現象。
這就需搭建公平公正獨立的基金業績基準評價體系。目前《行動方案》給出的是基金業協會出臺業績比較基準庫,這一安排具有積極意義,但要真正為業績基準的評價標準注入信任,委托給獨立第三方更可以為其注入公平與信任,比如可允許信用評級機構、第三方基金服務機構甚至有公信力的財經類媒體等提供基金業績基準標準體系服務,這不僅有助于深化中國財富管理市場健康,而且有利于多渠道為財富管理市場搭建信托生態體系。
當然,完善的、市場化的第三方基金業績基準標準服務體系,有效的職業投資經理人市場建設、激勵約束兼容的績效考核機制等,將使富有契約精神、勤勉盡責的基金經理人能脫穎而出,使基金投資人更方便將自身的長期未來交付給這些愛惜自身信用的基金管理人,而不計較短期的損益,從而自下而上地基于市場化的信托責任孕育出耐心資本,布局長期投資收益。
同時,強化基金管理人、賬戶托管人與基金投資人的利益一致性和同向性,不僅要搭建以投資者回報為導向的基金公司績效評價體系,更為關鍵的是推進中國財富管理市場的市場化、法治化,構建激勵約束兼容的財富管理市場生態,為這一市場注入信托文化和誠信機制等。
這就要求探索構建獨立的投資人協會等金融消費者社團組織,讓其真正代表金融消費者利益,與機構投資者對等博弈;同時,在財富管理市場引入集體訴訟、辯方舉證和爭議和解制度,緩解財富管理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性,為投資者合理懷疑權提供法治保障。對于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基金虧損,投資者必須自擔其責,若基金管理人和賬戶托管人無法消除基金投資人的合理懷疑,及基金管理人和賬戶托管人存在錯誤操作行為,造成基金虧損,基金管理人和賬戶托管人,應權責對等地承擔基金投資人的損益賠償責任,如基金公司、賬戶托管人需要用其資產來承擔過錯責任。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唯有將無功不受祿的常識真正融入到中國財富管理市場的制度生態中,搭建起基金管理人、賬戶托管人和基金投資人相容相生的激勵約束兼容的生態系統,基金業才能真正內生出誠信和信托職責,資本市場才能真正孕育出風險定價、價格發現和資源優化配置的基本功能,耐心資本才能相由心生、自然和諧。
因此,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需要遵循欲取先予原則,要極盡所能克制權力自上而下的授權擴展秩序,并將重點放在孕育權利自下而上的自發擴展秩序上,是為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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