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禮品卡憑借其流通性和匿名性,在國內具有一定市場,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這塊“蛋糕”——
禮品卡交易掩藏著買賣外匯犯罪
隨著數字經濟和跨境消費的快速發展,國際禮品卡憑借其跨境性、流通性,成為眾多人進行游戲充值和日常購物的優選,并持續在國內互聯網上熱銷。然而,由于國際禮品卡具有匿名性等特點,不法分子也盯上了這塊“蛋糕”,并且衍生出一種新型犯罪形態——利用國際禮品卡倒賣賺取匯率差。
2024年9月,河南省新密市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非法倒賣國際禮品卡賺取匯率差的案件。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該犯罪團伙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上述被告人均提出上訴。今年2月,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將國際禮品卡作為媒介套利
2022年4月,周某、鄭某、盧某、李某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成立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網絡公司”),并開設國內電商部,在多個電商平臺售賣面膜、裝飾畫等產品,但該業務僅有兩人參與,其目的是掩蓋網絡公司倒賣國際禮品卡的非法行為。網絡公司成立后,周某等人招募了大量業務員,設立卡商部A、B兩組。4人約定,由盧某負責卡商部A組和公司財務,周某負責卡商部B組,鄭某負責拉業務,李某負責后勤。
那么,公司究竟是如何運營的?周某等人通過跨境聊天軟件尋找境外持有禮品卡的人員(俗稱“小黑”),向其付款買卡,再將購得的國際禮品卡出售給境內收卡人員。在這個過程中,周某等人將國際禮品卡作為媒介套利,通過壓低進價的方式非法賺取奈拉(尼日利亞法定貨幣)、美元、人民幣三者之間的匯率差價。
2022年5月,蘆某經鄭某介紹,在網絡公司學習業務模式,并成立某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商貿公司”),共用網絡公司的上下游資源,以相同模式開展倒賣國際禮品卡業務。2023年10月,蘆某又介紹周某參與進來,在新密市一寫字樓內成立首席團隊工作室開展此業務。至此,網絡公司、商貿公司及其工作室在內的20人非法倒賣國際禮品卡犯罪團伙成立。
規避監管終露餡
2024年3月,新密市公安局接到上級線索,提示轄區有人非法從事境外業務,至此案發。到案后,周某等人辯稱其行為不違法,購買的國際禮品卡均以人民幣結算,也不涉及外匯。
面對周某等人的辯解,公安機關對涉案手機的聊天記錄進行提取和分析,從中捕捉到蛛絲馬跡:“快過年了,大家得注意點,做卡得安全第一,我想把奶拉(即為奈拉)規避一下……”“小心點為好,做報表不要奶拉、支出貨物……”此外,聊天記錄中存在大量的卡片代碼數字和交易匯率數字。由此可見,周某等人明知外匯交易應在銀行等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進行,仍躲避監管從事不法交易,存在犯罪的主觀故意。
隨后,公安機關將周某等人的資金流水情況進行比對,發現其資金流水復雜,存在多種支付方式混合、頻繁快進快出的異常現象,還有多筆可疑的單向支付指向境外。公安干警通過對電子數據的取證、分析,同時訊問補充調取其他涉案賬戶流水,逐漸完善了證據鏈條。面對詳實的證據,周某等人最終交代了作案過程。
那么,周某等人的涉案金額又該如何計算?公安機關對交易記錄與資金流水進行核查,對比境外平臺銷售所得貨幣與境內人民幣兌換的匯率差異,計算套利金額,同時調取銀行賬戶、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流水,分析資金進出頻率、金額匹配性,剔除正常交易后匯總非法所得。截至案發,網絡公司非法經營額5372萬元,商貿公司非法經營額958萬元,兩家公司從中賺取匯率差700余萬元。
精準打擊依法維護金融秩序
2024年7月,該案被移送新密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涉國際禮品卡內預存的金額都是以美元計價,表面上交易的是卡,實際上是通過買賣卡的行為,在匯率差中謀取經濟利益。”承辦檢察官表示,國際禮品卡性質上屬于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依據外匯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的規定,“外幣支付憑證或支付工具”應認定為外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第4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2024年9月,新密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周某等20人提起公訴。同年12月,新密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訴。今年2月,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個人未經批準私自買賣外匯會對我國外匯金融秩序產生不良影響,涉嫌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將處以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本案中查明的黑色產業鏈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其背后交織著經濟失衡、技術漏洞與監管缺失等多重危機,而衍生犯罪的外溢效應更對中國經濟安全構成嚴峻挑戰。”新密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王紅濤介紹說,該院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分析研判,強化與公安、外匯管理機構、市場監管部門的分工協作,建立定期會商機制、線索移送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等,建立和完善涉國際禮品卡交易監管機制,不斷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
延伸閱讀
倒賣國際禮品卡形成犯罪產業鏈
國際禮品卡是指由境外企業或金融機構發行的預付儲值卡,通常以虛擬形式(電子卡)或實體卡形式存在,用戶可通過卡內預存金額購買特定商品或服務。倒賣國際禮品卡類犯罪具有三點特征:一是隱蔽性強,跨境特征明顯,犯罪分子利用VPN技術突破網絡監管,搭建起境內外勾連的非法交易平臺,監管部門難以追溯源頭;二是支付手段復雜,資金鏈條隱蔽,往往涉及多種支付工具,形成較為復雜的資金流轉網絡;三是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此類犯罪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涉及多個環節和專業人員。
國際禮品卡的非法交易鏈始于上游的“貨源”獲取,犯罪分子除正當途徑購入外,可能會通過盜刷境外信用卡、竊取電商平臺賬戶等不法行為,形成“低成本高回報”的原始積累。而在下游,國際禮品卡還被用于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經濟犯罪。更有甚者,犯罪分子會將國際禮品卡作為其洗錢的“隱形工具”,同時還會在消費者使用禮品卡輸入密鑰等交易信息時進行電信詐騙。(王瑞 張勝利 魏慧芳)
來源:檢察日報【編輯:劉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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