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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紅“柴懟懟”在短視頻平臺稱,胖東來以低成本從玉石獲取暴利、“幾百塊的東西賣幾千幾萬”,并公開貶低胖東來的產品質量。5月6日,許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魏都區分局經檢查后表示,胖東來目前在售和田玉商品均按規定明碼標價,手續齊全、鑒定證書有效。目前,胖東來已起訴“柴懟懟”商業詆毀、侵犯名譽權,法院已受理。“柴懟懟”的相關視頻因涉嫌侵權,均已下架,并被限制投稿。
在無充分事實舉證的情況下,大肆發表情緒化言論,“柴懟懟”顯然“懟”錯了地方。社會運轉離不開監督,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動機不純、惡意抹黑甚至炮制傳播不實信息干擾企業發展,則已涉嫌違法。律師指出,若“柴懟懟”與胖東來的競爭對手存在利益關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其行為可能被認定為商業詆毀;若不存在競爭關系,也涉嫌侵犯企業名譽權。此外,若擾亂公共秩序,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面臨刑事處罰。
許昌監管部門通過依法檢查、及時公布結果,還了胖東來“清白”,也發出了警示:言論自由當有邊界,每一次“懟”都要有法可依,每一聲“辯”也要基于事實。近年來,不乏有人出于個人目的,以“監督”之名行詆毀之實,僅以主觀對比為依據,伺機“碰瓷”企業,干擾經營秩序。謠言止于法治,法律不僅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為洶涌輿論定分止爭。唯有如此,方能構筑起清朗的營商環境,讓企業“大膽闖”而無后顧之憂。
策劃:楊新順 宋勝男
文字:鄒星宇
視頻:李唯祎 李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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